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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责令恢复原状 行政处罚 行政命令
摘要: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责令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建设项目已经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责令恢复原状作为典型的责令性行政行为在环境立法中适用广泛、表述多元,这也导致其属于行政命令或行政处罚的定性争议,以二者的理论规范为基础,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目的与内容,将责令恢复原状定性为行政处罚更具备理论基础与制度优势。一是责令恢复原状超出使违法行为恢复至合法状态的义务必需范畴,属于行政机关科以的具有惩罚性的新增义务;二是责令恢复原状的内容包括“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责令限期拆除”等法定的行政处罚类型;三是责令恢复原状依据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实施可以弥补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缺失的公众参与。
关键词: 基本建设项目
ISBN: (纸本)9787524001010
摘要: 本书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现行导则、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技术方法, 结合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 系统编写整理, 共分11章, 分别介绍环境影响评价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 体现了时代特征, 同时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 突出其先进性和实用性。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监督机制 监督机构
摘要: 环境影响评价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而行政监督机制则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有效实施的关键。然而,当前环境影响评价行政监督机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机构设置和职责界定不明确、监督手段和措施不足以及监督效果和效率有待提升。因此,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行政监督机制的作用与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对于改进监督机制、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高校 “环境影响评价”课程 线上线下 混合教学模式
摘要: 近年来,随着教育信息化的持续推进,使得高校越来越重视课程教学模式的革新。“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是环境生态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传统的教学方式早已无法满足教学的需求。本研究聚焦于高校“环境影响评价”课程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的应用,将目标设定为培育更多专业化的环评工程师,全面整合教学内容与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教学,合理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创新教学评价体系,以实现全面教学效果考核。线上线下教学模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从而为培养高素质的环评专业人才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危废物处置 环境保护 预防性管理
摘要: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其安全处置问题已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议题。环境影响评价(EIA)作为预防性环境管理的重要工具,在危废物处置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探讨危废物处置项目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评价方法、评价流程以及如何有效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以确保危废物处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关键词: 水资源开发 生态环境评价 生态修复 生态基流 生境重建
摘要: 水资源开发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水生态系统造成影响。系统分析了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水文过程改变、水环境质量变化及生态系统响应机制,构建了水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及量化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损害,提出了生态基流调控、生态通道构建、生境重建等修复技术方案,为实现水资源开发与生态系统保护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摘要: 京环发〔2024〕24号为贯彻落实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权限目录》,见附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关键词: 潜水含水层 解析法 模型 污染运移
摘要: 以滨海某废料加工项目为例,通过对场地底层分析,确定地下水评价目的层位;根据场地地下水类型和赋存条件,共布设6眼地下水监测井,并对场地地下水进行了现状评价,优先选取锰作为本次预测因子;采用解析法对非正常情况下沉淀池发生泄露进行影响预测,结果显示当锰污染物运移1 000 d和7 300 d时,污染影响与超标距离均已超出项目厂界;当厂区采取双人工衬层的防渗措施后,再次对锰进行运移趋势预测,非正常状况下锰污染物在1 000 d、7 300 d时沿着地下水流向上最大影响运移距离分别为1.03 m、1.90 m,均未超出项目厂界。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排污许可制度 衔接策略
摘要: 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是我国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的关键工具。环境影响评价专注于预防,确保工程项目从开始就考虑环保因素,而排污许可制度侧重于对污染的持续监管控制,保证企业在运营中的排放符合规定。因此,为了有效地管理环境问题,有必要强化两个制度的连贯性,确保它们之间的协调性。本文主要分析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内涵,从立法、衔接技术标准、建立共享平台、衔接监督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二者衔接的有效路径,以期促进两种制度整合,为环保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支撑。
摘要: 通政办规〔202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苏办〔2015〕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苏政办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