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简政放权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权配置
摘要:
为了响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号召,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环评制度的变革。分别在2015年、2017年和2018年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这些修改明显反映出环评审批权正在逐步下放给地方。环评审批作为环境治理的核心环节,其权力配置的转变——从中央向地方转移——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升行政效率,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并降低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环评审批权的分配出现了混乱,包括审批机关跨级审批、审批主体不明确、地方环保部门技术能力不足,以及部分地方审批机关存在的权力滥用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以科学的方法调整环评审批权的配置,依法优化和完善审批权的分配,明确各级审批机关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规范地方环评审批部门的人员结构和专业能力,并加强对环评审批权的监督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环评在预防环境风险方面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