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东南亚国家
法律制度
马来西亚
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研究
摘要:
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已获科学证实,平衡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能预防风险,已成为多国保护环境的重要工具。目前,中国对此制度的研究多集中在发达国家,对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研究呈碎片化。同时,中马两国经贸关系密切,研究马来西亚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仅有助于增进中国对此制度的认知,更能促进双方经贸合作。为此,本文以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整体为视角,对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演进与基本构造进行梳理,研究此制度的基本要素并进行未来展望。
本文除绪论及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研究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检视。首先,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全球普遍性进行阐述,明确其在环境保护中的关键地位。并分析中国对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碎片化的表现与影响。
第二部分,从纵向角度梳理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演进。斯德哥尔摩会议后,马来西亚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于1974年初步建立了环境法律基础。1985年,马来西亚通过修订法案正式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此后,马来西亚不断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其成为环保工作的重要支撑。
第三部分,对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评价范围、启动方式、审批程序及公众参与四个基本要素进行审视分析。评价范围界定是确保项目得到妥善评价的基础,但马来西亚的评价范围局限于建设项目,时间维度上规定模糊,影响了评价准确性。启动方式主要依赖于环境部,存在标准不清等困境。审批程序严格,但透明度不足。虽重视公众参与,但实践中存在参与机制的不完善和信息公开不足等挑战。
第四部分,展望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过对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演进、基本要素的分析,可以发现马来西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呈向好的发展趋势。预计将逐步扩大评价范围、加强审批程序的监管以及深化公众参与程度,从而推动环境管理更高效、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