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PPP模式
产城融合
政府监管
摘要:
经济学相关理论指出,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密不可分,必须齐头并进,相互融合。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转型阶段,产城融合概念的提出是将城市与产业的互动进行总体概括,简单来讲就是指“产城一体化”,它要求产业与城市在空间和功能上相互配合,产业促进城市发展、城市助力产业兴盛,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目标。在“十三五”开篇之际,新型城镇化的概念进一步促使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加快融合步伐,但是二者融合过程中的资金短缺、建设缓慢、政府监管薄弱等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为了缓和国内产城一体化项目融资难等困境,积极鼓励采用PPP模式。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我国在这方面经验尚有欠缺,政府作为重要的监管机构也暴露出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比如,政府监督职能的越位和缺位,政府监管结构的混乱,部分监管主体的缺位,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等,因此,强化政府对PPP模式产城融合项目的监管成为政府迫切需要改进完善的职能需求和经济社会迫切需要实现的转型发展需求。本文针对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PPP产城融合项目的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用到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定量结合定性分析法等。本文主要研究思路如下:首先,从PPP产城融合项目五个阶段出发,完成成都市PPP产城融合项目政府监管情况的量化模糊综合评价。其次,根据量化模糊综合评价的结果,从监管制度、监管机构、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评价五个层面出发,发现并分析政府在PPP产城融合项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经调查发现主要问题包括:1)监管制度不完善,合理性欠佳,落实程度不够;2)监管机构不够独立,运行不够顺畅,内部管理混乱,专业性不够;3)监管主体不完整,相关监管渠道不通畅,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晰,缺乏自我监管;4)监管方式较为粗放、单一,以强制性行政命令为主,履约监管和公众监管等其他监管方式执行不到位,缺乏差异化监管手段,监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5)监管评价的主体不健全,评价内容不够合理,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对于评价结果的响应程度不高。最后,借鉴先进国家管理经验,提出成都市高新区PPP产城融合项目政府监管改进建议。建议主要包括:1)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配套落实;2)优化监管结构,提升监管效率;3)健全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职责;4)拓展监管方式,实现多维监管;5)建立评价体系,强化评价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