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政协委员
工程风险
财政部
PPP模式
答复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债务风险
政府举债
摘要:
9月1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29号(财税金融类097号)提案答复的函》(财预函[2019]146号,以下简称“1129号提案答复”),对管学斌委员提出的“防范地方性债务风险与在建民生工程风险”的提案进行答复。1129号提案答复指出,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配合修订了《预算法》,提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赋予地方政府合法举债权限,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框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已经形成了覆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发行、存量债务置换、风险评估和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