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水环境综合治理
PPP模式
风险分担
演化博弈
风险关联
摘要:
水体污染是当前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水环境综合治理是当前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各地政府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国家鼓励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采取PPP模式,可有效加快项目推进,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利用社会资本的先进技术与经验为工程服务。然而,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过程复杂多变,治理周期长,存在大量不确定风险,PPP项目各方如何合理分担风险,已成为制约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由于水环境综合治理PPP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现对风险分担的理论研究相对薄弱,而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践中的风险分担问题又亟待解决。因此,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风险分担研究具有较大理论价值和工程实践指导意义。首先,结合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特点及PPP模式相关内容,总结了两者结合的适用性。将项目的风险分担主体确定为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的同时,依据风险分担原则制定了风险分担流程,分为风险初步分担与再分担环节。其次,综合文献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识别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46个风险因素,通过构建改进TOPSIS法风险初步分担模型,将风险因素以公私双方的风险承担能力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单独承担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的风险以及承担能力相似而需进一步研究的风险,并将第三类风险定义为拟共担风险。然后,为确定拟共担风险的分担情况,以考虑风险关联的风险损失为依据,以分担主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构建演化博弈风险再分担模型,分析了8种不同情况下的演化结果。其中,6种情形具有唯一演化稳定策略;1种情形具有2种演化稳定策略,此时风险由造成损失方承担;对于剩余1种复杂情况进行了仿真分析与参数讨论,为促进双方共同承担提供思路。最后,以重庆市某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为例,基于风险识别研究成果确定了37个风险因素,并对此开展了风险分担工作。在风险再分担环节中,对比直观损失与考虑风险关联的损失两种演化结果,再结合仿真发现,不同的风险控制收益、实际成本及初始成本可能会使演化结果在不同情况中转换,最终导致同一风险的分担结果不同。结果表明:8个风险由政府部门承担,14个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8个风险由双方共担,5个风险由造成损失方承担,2个风险转移第三方。根据结果制定了相应风险对策,并向风险分担主体提供了风险防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