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不完全契约
银行机构
高铁PPP
博弈模型
风险分担机制
摘要:
近年来,中国高铁迅速发展,高铁里程跃居世界首位,PPP模式成为高铁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但高铁PPP项目也出现了风险分担不合理现象,如英法海峡隧道(高铁,下同)、杭绍台高铁等。现有文献对高铁PPP项目政府和企业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较多,但对银行作为重要资金供给方的风险分担职责和边界研究不足;既有文献对融资阶段风险研究较多,但缺少基于银行视角的高铁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因素评估,忽略威慑能力、谈判损耗对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博弈行为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的经济学问题是:银行在高铁PPP项目中过度承担风险问题的形成机理是什么?这一问题进一步可分为三个子问题:(1)契约履行机制为何难以有效约束政府和企业的风险过度转移行为?(2)一个基于银行视角的合理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是什么?(3)政府、企业和银行如何通过三方博弈寻求风险因素的合理分担方案?论文采用文献研究、量化研究与问卷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高铁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进行分析,基于银行视角构建了高铁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各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从高铁项目属性和银行资金属性出发,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博弈理论,对高铁PPP项目利益相关方(政府、企业、银行)的风险分担策略进行分析,分别构建了基于风险偏好的静态博弈模型和基于讨价还价的动态博弈模型,寻找风险因素分担的有效均衡点。为验证上述理论分析模型,本文从以直接融资为主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股权+债权投资、以间接融资为主金融市场环境下银行债权投资角度,分别实证考察了英法海峡隧道和杭绍台高铁PPP项目中银行过度承担风险问题。据此,本文提出了基于银行视角的高铁PPP项目合理风险分担机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一是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第三方履行机制和纵向一体化机制,在高铁PPP项目政府、企业、银行风险分担过程中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难以约束逆向选择和机会主义的发生。与一般的基础设施项目相比,高铁项目的资产专用程度更高,投资人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更容易遭到利益“绑架”。银行作为高铁PPP项目的主要投资人,由于多层的委托—代理关系难以有效履责,不得不过度承担政府、企业转移的风险。由于三方的风险满意度不同,群体决策可能满足冯·纽曼—摩根斯坦效用函数,通过风险转移来实现群体效用的最大化。二是构建基于银行视角的高铁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融资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和再融资阶段的主要风险因素。在德菲尔问卷调研的基础上,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37项风险因素排序,分析得出融资结构、信息不对称等为高风险因素,谈判难度、招标公平性等为中风险因素,审批获得性、银行产品创新等为低风险因素。三是作为不完全信息状态下的典型合作博弈,政府、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博弈行为主要取决于三方的风险偏好、威慑程度和谈判损耗系数的综合作用。三方通过相互威慑的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求得PPP项目三方参与者风险分担的最优比例。在此过程中,政府与企业更易结成“同盟”与银行进行博弈,减少风险分担成本。但信用风险发生之后银行的应对措施可对项目产生影响,并通过再谈判机制对三方风险分担职能进行适度“纠偏”。本文的主要创新点:一是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共同参与的高铁PPP项目风险分担理论框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既有文献大多只关注政府和企业双方或某一方风险分担权责的不足。现有文献往往忽略政府和企业结成“同盟”向银行转移风险行为,难以解释为何高铁持续亏损、银行却持续投资的现象。本文创新性地把银行作为重要利益相关者引入,提出了高铁PPP项目风险分担的4项补充性原则,为有效防范高铁PPP项目三方的投机行为和道德风险提供了理论工具。二是突破性地构建了政府、企业和银行在高铁PPP项目风险分担过程中的三方博弈模型。在传统双方博弈模型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基于讨价还价能力的三方动态博弈模型、基于价格机制的风险再分担博弈模型,创新性指出不仅风险偏好、而且威慑能力和损耗系数也是影响博弈的关键因子,拓展了高铁PPP项目风险分担博弈的理论边界。基于构建的理论框架和博弈模型,分析英法海峡隧道和杭绍台高铁案例,均能解释不同金融环境下银行权益“受损”现象,表明本文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普适性。三是既有文献主要研究政府和企业的风险行为,往往忽略银行自身经营行为也会对高铁PPP项目产生影响。本文不仅梳理了由于政府和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引发的风险因素,还将银行内部控制、产品创新等因素纳入风险指标体系,丰富了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指出银行不当的经营行为加剧了项目整体风险。从而为构建公平合理的高铁PPP项目风险分担机制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