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就业立法
人工智能
促进就业
失业
就业问题
摘要:
人工智能时代来临,就业领域既面临着长期存在的就业总量性压力和结构性矛盾的问题,又亟需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所带来的冲击。中国现行就业立法呈现出鲜明的基于问题导向的促进型立法特点,聚焦于“人”与“人”的狭义治理语境和“问题解决式”治理逻辑。这种促进型就业立法既无法适配“人”与“技术”的新场景,也无法真正回应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新目标。对此,人工智能时代就业立法需要在坚持“促进”作为基本定位的基础上,增加“友好”的价值位面,面向未来构建既“促进”又“友好”的就业立法,从而在人工智能时代保障人之尊严、实现人之发展、保护人之平等。具体而言,应当基于促进友好型就业立法范式,完善以调控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责任,在企业责任构建中有效统合合作治理与激励相容,并加强因引入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个别裁员或规模裁员及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