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AIGC
涌现效应
数据污染
法律治理
风险预防
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普及推动了社会进步,但也衍生出数据污染风险。作为复杂系统的一种特性,涌现效应从系统的底层相互作用中出现,并在AIGC的数据生成和数据传播阶段不断作用。涌现效应叠加导致数据污染问题日趋严峻,由此诱发偏见性表达等权益侵害问题。技术源头治理困难、风险预防理念遇阻、责任归属原则失灵构成数据污染治理的核心困境,为平衡技术进步与社会安全,应坚持审慎原则,采用渐进式技术治理策略,并引入全过程风险管理理念;坚持发展原则,明确归责的基本要件和例外情形,建立合理的责任剥离机制;坚持生态原则,引入多元综合治理模式,经由原则释法补充规则空白,并建立数据污染联动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