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创作行为
作者
构思与执行
摄影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
摘要: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和归属,本质上是如何在机器创作中寻找作者和评估人的智力活动。规范意义上,作者的活动是一种与机器相分离的人类的智力活动,创作行为是由详细的构思与受控的执行两部分组成。在机器创作中,智力活动的评估对象是体现人类构思的内在表达,而不是机器执行所生成的外在表达,独创性的判断只能基于作品产生的方式,而不是机器产品的外观。作者是构思作品并控制其执行的人。对AI创作的分析应该首先剥离机器的部分和AI的贡献,随后判断人类的角色是否符合构思与执行的要求,即内容生成的准备阶段是否存在足够详细的创作计划,内中的选择能否满足独创性的要求,以及人类对AI的执行是否具备控制力。AI生成内容的作者身份可能是AI设计者、使用者,或是没有作者,这需要在个案中,结合AI程序的特征、设计者和使用者各自的活动类型,并根据AI作品中关键的表达性元素,进行类型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