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环境补贴
国际贸易
WTO
制度改革
政策建议
摘要:
贸易与环境是WTO中的热门话题,而环境补贴对二者均有影响。环境补贴原属SCM协定中的不可诉补贴,但是不可诉补贴条款的5年适用期于1999年终止,各成员方并未就其继续适用或终止适用达成一致意见,环境补贴相关规则的法律效力也就随之暂时冻结。但是,一方面,在实践中,各国依然在大量实施环境补贴;另一方面,SCM协定最新的修订草案对原协定第8条不可诉补贴条款予以了完整的保留。因此,在WTO未来的贸易谈判中,环境补贴相关规则完全存在恢复效力的可能。
环境补贴一方面有助于改善国内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国内出口产品竞争力等;另一方面也存在被误用、滥用的风险,从而造成更大的环境损害并扭曲国内市场与国际贸易。在WTO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补贴的改革问题上形成对垒,发展中国家要求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补贴,反对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借口构建新的“绿色贸易壁垒”,并要求共享环保技术。而发达国家则认为发展中国家较低的环境标准构成了补贴,要求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环境反补贴税。
随着全世界人民对生存环境的品质要求日益提高,生产企业环境成本内在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这个趋势并不会否定环境补贴存在的价值,但是会对环境补贴的适用条件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更多的技术参数将被加入其中,负效果明显的环境补贴将被逐渐取消。不管是SCM协定新的修正草案,还是欧盟与美国对环境补贴制度的改革探索,都充分反映了这一点。我国的环境补贴制度还很不健全,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环境补贴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工作刻不容缓。
全文包括引言、五章和结语。首先是引言部分。第一章是环境补贴理论概述。第二章是WTO对环境补贴的规制。第三章是有代表性地区和国家(即欧盟和美国)的环境补贴政策。第四章是有关环境补贴的法律制度改革。第五章是中国环境补贴政策的现状及未来的因应之策。最后是结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