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华中根据地
减租减息
抗日战争
土地政策
摘要:
减租减息是中共在全国抗战时期普遍实行的土地政策,随着华北事变后民族矛盾变得更加尖锐,中共为了团结各阶级一致抗日,逐渐转变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为实行减租减息,并写入“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就华中根据地的范围而言,中共在抗战背景下把华中地区视为联系华北、华南的枢纽,将“发展华中”作为重要策略。革命语境下华中的区域范围与国共两党的关系、战争局势等都密切相关,总体包括豫鄂、苏北、淮北等八大战略区。华中根据地的土地占有状况与全国其他地区虽有差异,但大致类似,人口占比较小的地主、富农阶层占有大量土地,大多数普通农民只占有少量土地,极不平衡的土地占有关系和高额租息,既是推行减租减息政策的基础条件,又使减租减息成为动员农民的合适手段。在华中根据地推行减租减息政策之初,遭到了地主等抵制,许多农民不敢主动参与,加之中共的工作人员缺乏经验,“明减暗不减”问题突出,农村借贷陷入停滞。随着中共的减租减息政策更加具体和完善,华中根据地在1941年以后发动群众日趋广泛,减轻租息剥削初见成效,激发了农民的革命热情。当越来越多的群众被动员起来参与减租减息后,中共在借粮斗争等活动中又出现了偏“左”的过激行为,需要中共不断调整政策、引导群众斗争,推动减租减息稳步开展。1942年初,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及其附件的指示精神,对地租、债务、地权等作出更细致的规定。按照中央要求,华中局在5月发出了《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华中根据地各战略区也相应调整了减租减息政策,对不同情况作出差异化规定,不再机械地限制借贷利息,发动群众的策略更具操作性。在执行减租减息政策过程中,华中根据地更加深入且有计划地组织发动农民开展斗争,对地主采取“又打又拉”的策略,增加低息放贷渠道,注重纠正过“左”的斗争,维护各阶级的团结。至1943年底,华中根据地的减租得以更普遍地开展,乡村的借贷困境相应纾解,许多农民积极分子被吸纳到基层政权体系,抗战力量更加充实,粉碎了日伪的“扫荡”、“清乡”、“清剿”,根据地更加巩固。按照中共中央在194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减租减息拥政爱民及宣传十大政策的指示》要求,华中根据地调整完善减租减息政策,对老区、新区分别采取了查租、减租的差异化政策。随着敌后战场转入反攻,中共需要发动更多的民众参与革命,对减租减息运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华中根据地开展了查租运动,更有效地组织群众、发挥其主动性,实行让息还债、扩展放贷渠道,部分地区发动群众开展了“反贪污”、“算旧账”运动,推动减租减息更彻底地开展。抗战胜利后,中共并没有即刻停止推行减租减息政策,华中解放区实行减租减息的政策一直延续至全国解放之初。全国抗战时期,不仅中共在各根据地倡导并推行减租减息政策,国民党在大后方也试图推行过减租减息,不过效果不尽人意。中共在华中根据地推行减租减息虽复杂曲折,但最终成效显著。这其中呈现了许多特点:中共既满足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同时又没有被各方的诉求束缚,统筹、协调各利益主体贯彻政策;中共善于组织并发动农民群众,引领民众改造乡村旧政权,形成新的治理中心;中共能够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政策、纠正偏差,并采取多样化施策方式,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华中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经济层面,农民的租息负担得到减缓,生活、生产条件都有所改善,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的恢复;在政治层面,中共在减租减息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对基层政权进行改造,农民的话语权增强,地主士绅的影响力下降,新的乡村权力格局逐步塑成;在社会层面,随着农民物质生产状况的变化,各阶级的人员流动,乡村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这些成效的取得,得益于中共善于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通过放手发动群众把政策落到实处;中共勇于直面问题、自我革命,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反思,并机动灵活地调整政策;中共惯于团结各方、汇聚力量,在政党、地主、农民等多方博弈中调节彼此关系,在减轻封建剥削、改变乡村经济社会状况的同时,发展壮大了抗日力量,扛起团结各阶级抗日的民族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