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埃塞俄比亚
民族联邦制度
权力分配
自决权
摘要:
一个多民族国家从冲突走向和谐,选择何种国家结构形式相当重要。早期东非和中非部分国家试图以联邦制来化解民族矛盾的尝试多以失败告终,就算是非洲长期存在的联邦制的国家——尼日利亚的联邦制实践也是经历过了许多坎坷。总之,联邦制在非洲并不被看好。政治领导人大多都认为联邦政府的分权形式会对国家的凝聚力造成威胁,尤其在非洲种族局势本就紧张的情况下,更不利于国家的统一。但冷战终结之后,人们好似对联邦政府体系重新燃起了兴趣,这对非洲也产生了影响,不少学者转而认为联邦制不失为一种保障非洲多元文化、缓和民族矛盾的补救措施。埃塞俄比亚是采用最“激进”的民族联邦制的国家之一,或许是因为联邦宪法明确承认民族分离权。1991年埃塞俄比亚人民民主革命阵线推翻军政府的统治后,采取了改革措施,建立了一个以民族为基础的联邦制国家。本文首章对埃塞俄比亚的历史背景和族际关系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探讨该国的民族文化多样性以及出现的民族问题。面对长期以来形成的复杂的民族关系和尖锐的民族矛盾,埃塞俄比亚采取过多种解决办法,最终确定实行民族联邦制。第二章详细梳理了埃塞俄比亚民族治理模式的历史沿革,比如帝制时期的同化模式、联合国推动下的“联邦制”尝试以及军政府时期的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但最终都走向了失败。一直到埃革阵上台以后,在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的双重作用下,埃塞俄比亚创造性地选择了民族联邦制。第三章具体论述了埃塞俄比亚民族联邦制的实践情况,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对埃塞俄比亚联邦体系的塑造功不可没:确立了多党制,强调横向和纵向的权力分配,并且赋予各民族包括分离权在内的民族自决权。从政权组织形式上来看,埃塞俄比亚是议会制,分人民代表院和联邦院。人民代表院是最高权力机关,部长会议作为最高行政机关是人民代表院的执行机关,对人民代表院负责。从国家结构形式上来看,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由联邦政府及州成员组成,联邦政府和州成员均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最后一章进行了关于该制度的局限性和进步性的思考,民族联邦制发展20余年以来,国际社会有许多毁誉参半的声音,本文旨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客观地认识其联邦制的成效和不足,以期各多民族国家有所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