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宪法惯例
形成机制
回应型
接受型
规范改进
摘要:
宪法惯例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法律现象,在各国宪政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作为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政精神的体现;在成文宪法国家,如果认为宪法文本规定的是国家生活的应然状态,那么宪法惯例注重描述国家生活的实然状态。因此,我国虽是具有成文宪法典的国家,但依然有适合宪法惯例存在的土壤和条件,为了促使宪法惯例起到补充、完善、引导成文宪法实施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对其形成机制进行研究。这有利于宪法惯例在形成过程中免受其他因素干扰,更好地发挥其实际约束力,改善宪法文本与实践相背离的状况,从而促进我国宪法的实施。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宪法惯例从边缘化逐渐走入人们视野中,我国学者逐渐注意并且开始研究宪法惯例问题。针对目前研究多停留于寻找宪法惯例的存在上,与其寻求已有宪法惯例的存在,不如探求宪法惯例在我国的形成条件和机制。对中国宪法惯例形成机制进行研究,首先,是对中国宪法惯例内涵进行再界定,从不同类型国家对宪法惯例内涵的界定出发,证明在成文宪法国家也是存在宪法惯例的,通过层层递进至我国对宪法惯例内涵的再界定,强调从语词构成、相近概念比较入手,这是抽象出宪法惯例形成机制的理论基础;其次,指出中国宪法惯例的一般形成机制,包括从中国宪法惯例形成的动因分析,从“回应型”理论和“接受型”理论出发,研究中国宪法惯例形成过程中的构成因素,包括主体因素、内在因素、精神因素,指出影响宪法惯例形成的具体因素,正是在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下才形成我国的宪法惯例;再次,在指出宪法惯例一般性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具体指出我国宪法惯例的两种类型及其形成机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修宪建议权、“两会”同时召开等宪法惯例及形成机制进行研究;最后是对中国宪法惯例形成机制提出改进建议,在改进之前对中国宪法惯例形成机制进行规范评价,并且在借鉴西方国家宪法惯例形成的经验基础上指出改进我国宪法惯例形成机制的设想,包括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两方面设想,本文主要强调从实践层面对宪法惯例形成机制的设想,包括明确宪法惯例的形成标准、规范主体因素、对宪法观念的转变等等,以此来促进中国宪法惯例形成机制的规范化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