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英格兰
郡共同体
乡绅
治安法官
地方自治
摘要:
英格兰向近代过渡的过程中,当村庄等被封建化的时候,郡却没有被封建化。这是因为从12世纪开始,英格兰骑士的军事色彩逐渐淡化,他们参与到地方政府特别是郡公共政治之中,使得由骑士转变而来的乡绅逐渐成为郡内事务的主导者。随着地方认同和凝聚力的增强,以乡绅为核心,地方社会形成了郡共同体。传统的认识存在着一个误区:即认为在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中央集权必然与地方自治发生冲突与矛盾。这其实是一种典型的"非此即彼"的认识。民族国家的建构与地方自治的延续是一个既冲突又依赖的过程,可以说两者是有机的结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