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质询权
人大代表
监督
摘要:
人大监督是我国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核心,而质询权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获取政府信息、督促政府行动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现阶段在中国,质询制度存在两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一是闲置;二是有以专题询问替代质询的倾向。本文即在分析现实困境及原因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质询的制度化设计,真正启动质询,使质询成为人大监督的一种经常性手段。
本文第一部分阐述质询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质询制度的起源、法理基础以及质询制度的价值与功能,着重分析质询权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这些基本概念的梳理,使读者对质询权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上的认识。
本文第二部对质询制度相关法律规范的梳理,从1954年《宪法》第一次规定质问,我国对质询制度的立法在内容上不断充实。笔者试图通过这样的梳理工作,展现给读者关于我国质询制度的一个基本框架。
本文第三部分包括两个方面,主要是从质询制度本身及其运行环境来考察质询制度在我国被闲置,甚至被专题询问替代的原因。
本文第四部分则针对目前质询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和建议,以求逐步完善我国质询制度及其运行环境,培养广大人民,尤其是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观念,推进人大质询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