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民国时期
中央与地方
财政分权
地方自治
摘要:
财政分权,即合理的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收支范围,财政分权关键在于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中国的历史上,一直以来都是中央集权制,到了清朝末期,随着国门被打开,西方的财政分权思想传进中国,且当时的中国内忧外患,中央集权制已经不能再适应时势的需要,财政分权在理论和实践上因此得到了发展。就当今的中国而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划分上也经历了几次变迁。目前的财政体制是处在1994年之后的分税制改革的沿革下,但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并不完善,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何去解决,从历史的角度去研究是一个很好的视角。 本文的研究思路也在于此,试图通过研究民国时期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权,可以引起对当今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在这个思路下,本文的第一章主要是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研究的主要内容在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在这三章中,首先是介绍了财政分权的理论背景,然后以时间为主线,理清了从清朝末期一直到抗战胜利这几十年来国民政府的财政分权的历次变迁,并在每次的变迁之后加以分析,接着就民国时期财政分权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地方自治与自治财政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财政分权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在于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因此对自治财政是财政分权中一个核心问题,研究很有必要。在文章的最后,分析了民国时期财政分权背后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为,并进而提出了对当今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