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天津县
官治与自治
运作实践
悖论与困境
共识与制度化
摘要:
清末直隶省天津县的地方自治,是清廷推动的首个地方自治实验区,是当时全国地方自治的样本,独具首发性、开创性和深厚的官办背景等特点。 从1906年至民初,纵观天津县地方自治的整体运作实践,历经酝酿、启动、调整和改组四个阶段。从1905年8月至1907年7月是奠定官办基调的酝酿期,以“官督绅办”为特点,自治运行秉持“委任员绅,不假手胥吏”的理念。从1907年8月至1909年初是启动推进阶段,天津县地方自治机构完备,运作模式为“议事会议决,董事会执行”,自治团体有较强的独立意识,和官治的新政各局之间展开积极的互动,官治方面有较强的监督、统合自治意识,呈现出“补官治之不足的自治”和“与官治划分权限的自治”并存的特点。从1909年初至1910年底是调整阶段,矛盾重重,进入冲突与柢牾的高潮期。官治与自治之间围绕利益和权限产生冲突与羝牾,官治方面通过规范制度重新调整官治与自治的关系,强调“官办自治”,自治方面在运行中一方面努力进一步扩大自治权的落实,呈现较强的自治意识,另一方面因自治内部权限逐渐清晰,运行中出现种种弊端,面临一定的舆论压力。从1911年初至民初是改组阶段,按政府新的自治章程对自治团体进行改组,官治方面加强对自治的监督,自治运作模式为“自治议决、官治执行”,将地方自治纳入官治轨道。在自治方面,地方士绅的政治参与意识进一步提升,与官府各方继续争夺权限,牵制、监督与纠葛、斡旋并存于官治与自治之间;另外,自治运作实践难改诸种弊端,备受舆论非议,与社会各方产生诸多纠葛、穆鞴。 天津县地方自治运作与实践过程是曲折和复杂的,当中呈现了官治与自治关系的悖论与困境,折射出社会转型改革中官权和绅权的悖论关系。究其根源,一是官绅之间利益各异,对地方自治改革缺乏共识。二是地方自治面临经费来源的尴尬,三是科举制的废除引发绅士阶层的分化,绅士政治角色和社会地位的变化,使绅权和官权无法再度完全融合。基层地方自治路在何方?笔者认为官治与自治之间、官绅之间能否突破悖论,走出困境,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在地方自治改革中凝聚各方共识,二是在地方自治改革中突破制度瓶颈,以制度化实现政策的有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