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地方行政立法权
权力正当性
立法事权
立法程序
立法监督
摘要: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民选产生的内阁或政府已经能够代表民意并对人民负责任地立法。宪法和法律通过授权政府立法传递了人民主权,符合人民主权原则和法律体现人民意志原则,彰显了行政立法权力的正当性基础。作为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完美结合体,行政立法权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凸显了重要价值。然而,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过度追求法治建设速度,导致地方行政立法过粗过简、质量参差不齐、地方特色不足,甚至出现重复立法和“良性违法”现象。鉴于此,需准确定位地方行政立法性质,合理把控地方行政立法权限,进一步明确地方行政立法权边界;严格遵守行政立法程序,稳步改进地方行政立法技术并健全立法监督机制,从而全面提升地方行政立法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出台更多高质量的地方政府规章,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实现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