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利润挤压
拒绝交易
不公平高价原料药
纵向一体化
摘要:
同时在上游原料药市场和下游成品药市场经营,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原料药企业,可能实施利润挤压行为使下游市场的竞争对手无利可图而选择退出市场,进而排除、限制下游市场的竞争。对于利润挤压行为的规制路径,世界上主流反垄断司法辖区并未达成共识。我国当前的做法是,将利润挤压行为作为不公平高价的违法后果加以考虑,适用不公平高价的违法性标准。这种做法聚焦于上游市场垄断力的行使,对下游市场的竞争状况缺乏关注,不仅增加了假阳性错误与假阴性错误的概率,还使得原料药企业更有动力从事利润挤压行为。对此,应对当前的规制路径加以改进,在拒绝交易的违法性框架下规制利润挤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