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软件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投入
异质性分析
摘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创新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创新,把创新放在核心地位,不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为“十四五”规划)的实现,还是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创新驱动。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社会进步的推手,人类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创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实行要素驱动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以高能耗为特点,不具备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要解决这个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摆脱对物质生产要素的过度依赖,转向依靠科学、技术、知识等无形要素,通过这些要素尤其是科技创新来带动经济社会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以下简称为软件企业)是一个新兴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技术创新水平。然而,我们又处于信息化革命和转型发展的历史交汇点上,软件企业面临严重的竞争压力,软件企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在拥有核心技术的前提下,才能拥有核心竞争力,才会在国内外竞争中占得优势地位,实现跨越式发展。但是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软件企业的研发活动面临研发成本和研发风险增加,研发动力不足等问题,加之企业研发活动本身具有正外部性、高风险性等特点,使得软件企业的研发活动发展艰难。这时就需要政府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制定出台针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通过在税前多列支出的方式,间接增加软件企业净利润,变相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研发活动。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利用Stata软件,来确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否对软件企业的研发投入产生激励效果,研究结果证明,加计扣除政策对软件企业研发投入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强度越高,软件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就越高,并且激励效果显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强度对东西中部地区的软件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的激励效果不同,对东部地区软件企业的激励效果比西部地区的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