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奢侈品
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经营者集中审查
反垄断
摘要:
奢侈品表征了高品质、高价格、高创意等属性,具有稀缺性、高品牌附加价值与特定的消费群体,市场上普遍采用选择性分销模式分销产品。近年来,美欧等国家和地区对奢侈品行业的执法、司法实践涵盖了横向垄断协议、转售价格维持、纵向非价格限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方面。相比而言,我国奢侈品市场的反垄断案件较少,但其体现出较大的潜在垄断风险,包括双重分销的横向垄断风险、选择性分销的排他性风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风险和企业并购的垄断风险。我国应强化奢侈品行业的反垄断法规制,将奢侈品市场界定为区别于大众市场的独特市场,明确奢侈品行业双重分销和选择性分销的反垄断分析框架,关注奢侈品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细化奢侈品行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虑因素,同时建立行业调查制度,强化个案执法,发挥反垄断法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