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发展新质生产力
关键数据
数据强制许可
反垄断
行业监管
摘要:
数据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养料,但数据交易双重悖论制约了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诱发了数据垄断,阻碍了新质生产力发展,亟须关键数据反垄断制度支援。通过澄清学界对关键数据反垄断制度的理论误解可以发现,传统契约理论赖以存在的基础已经发生动摇,数据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无法作为否认数据单归属化出现的有效论据,且关键数据反垄断制度应在企业基本权利和竞争利益之间保持健全的平衡,由此构建关键数据反垄断制度的理论堵点得以打通。未来,我国关键数据反垄断制度应采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双重规制模式,在行业监管层面加快关键数据制度供给并创新数据监管方式,在反垄断执法层面明确关键数据构成要件并构建数据强制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