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陪都
律师公会
制度规范
运作机制
政治参与
摘要:
“陪都”时期是中国现代史上非常独特的时期。在抗日战争最为激烈的时候,为了抗击日寇的侵略,国民政府将重庆作为战时首都,也常常称为“陪都”。随着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一大批具有民族意识以及丰厚学识的民族志士、法学名流,齐聚重庆,加入重庆律师公会,壮大了公会力量。他们运用法律及其智慧,为抗战中的人权保障、民主宪政建设,以及推动中国的法治实践作出了重要贡献。据考查,长期以来学界对这一特定时期重庆律师公会的组建、运作、效能等问题还疏于研究。因此,本文期望能够填补这项研究空白,为中国律师制度史的研究贡献微薄的力量。律师制度是民国时期法制、特别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公会制度是伴随律师制度而衍生的。该制度是民国时期法律人为保障律师利益、维护司法独立而移植欧美律师制度的产物,本身既有管理律师、维护律师权益的功能,也具有直接或间接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自1912年律师公会在上海产生以来,其内部的组织机构与运作机制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亦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抗战爆发后,随着大批法律界人士跟随国民政府迁至重庆,重庆律师公会因此人员数量激增,在民族生死存亡之际,陪都时期的重庆律师公会发挥出了对公民的权益保障、政治参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本文以陪都时期重庆律师公会为论题,试图通过对其组织、功能以及参与司法和政治活动的认知,探究陪都时期重庆律师公会的特殊历史地位、社会作用及其影响,从而完善对于中国近代法律史中陪都司法体系的认识,并从中获得一些有益于当代的启示。本文第一部分,论述重庆律师公会的创建。以重庆成为“陪都”为分界点,将重庆律师公会的发展历程划分为陪都前和陪都时期两大时期,论述重庆律师公会在重庆成为陪都前律师公会的发展历程、陪都时期的重庆律师公会发生的新变化以及其时代背景,从而全景式的探究重庆律师公会的发展历程。并且,在本部分也论述了民国时期律师公会制度的产生及发展,从而发现陪都时期重庆律师公会发展的连贯性、延续性以及为适应抗战所作出的特殊调整。本文第二部分,主要论述陪都时期重庆律师公会的制度构成与职权。即从律师公会的性质与职能、制度构成、公会职权三个角度加以阐述。本部分论述的重点是重庆律师公会对会员律师的职权,包括:1.对入会资格的审查权;2.对会员执业的规范权;3.对会员的惩戒权;4.对会员执业的保障权。律师公会的性质和职能是开展工作行使职权的基础和依据,因此本部分第一角度先对律师公会的性质和职能进行分析。本部分多是对重庆律师公会的规范文件、管理规程的总结与分析,从而更加全面探究陪都时期重庆律师公会的运行模式。本文第三部分,主要揭示陪都时期重庆律师公会对公民的权益保障和政治参与两大特殊功效。对公民的权益保障方面,主要从对抗日军属的特别保护以及对平民法律扶助运动的推动展开分析,来探究重庆律师公会在特殊时期从实质层面突破单纯律政管理权参加社会活动,保障公民权益。政治参与方面,主要从协助政府收缴税款,参加组建重庆经济法规委员会,重庆律师公会与参政会三个角度展开论述。其中重点阐述重庆律师公会对国民政府国民参政会以及重庆市临时参政会的参与活动,探究此举对当时中国政治民主宪政化的影响。本文第四部分,是对陪都时期重庆律师公会进行评判,主要揭示重庆律师公会效能上的特殊性,重庆律师公会的独特地位及其成因,以及重庆律师公会职责上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