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西魏
北周
巴蜀地区
行政建制
职官制度
摘要: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西魏利用南朝梁发生侯景之乱、诸侯割据、政局动荡之际,发兵南下攻占了巴蜀地区。西魏占领巴蜀地区之后,建官立制,不断强化对该地的控制。北周孝闵帝元年(557年),北周取代了西魏,其对巴蜀地区的管理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行政建制上,西魏在巴蜀地区共设置了三十二州、一百零一郡、一百六十县,北周在巴蜀地区共设置了四十一州、一百一十五郡、一百九十七县。其中,北周在该地设置了益州总管府、利州总管府、信州总管府、扶州总管府、西宁州总管府、潼州总管府、泸州总管府、青州总管府、隆州总管府,此外,潼州总管府、泸州总管府、青州总管府、隆州总管府在一定时期后被废除。从绘制的地图来看,西魏、北周在巴蜀地区设置的州、郡、县主要分布在北部地区、中东部地区、平原地区、交通便利地区、种植业生产地区、河流两岸及交汇地区,同时,北周设置的州、郡、县更加深入了边远地区,这反映出北周对巴蜀地区的控制加强。职官制度上,通过从古籍中选取巴蜀地区任职、受封的一百二十四名人员中可以看出,皇室成员及世代勋贵担任着主要官职。从授官的原因来看,除史料未明确记载之外,主要分为:个人品质、治理有功、外交有功、个人廉洁、军功卓著等,其中,军功卓著占据了主要方面。此外,也有受到朝内排挤而出任巴蜀地区的官员。北周在巴蜀地区分封的爵位依次按照公、侯、伯、子、男排列,受封原因与授官原因大致相同,但仍存在子袭父爵、归降受封、父因子的功绩受封、子因父的功绩受封及因家庭其他成员的功绩受封等。此外,仍有一部分受降人员接受了爵位。道路交通上,西魏、北周时期,中央政府为了加强对巴蜀地区的管理,对长安通往巴蜀地区的道路进行了整修。从目前的史料记载来看,三处整修事例应当存在。其中,“尉迟迥开平林旧道”、“崔猷整修褒斜道”在文献中已有记载。“李迁哲、贺若敦整修子午道”虽未有文献明确记载,但通过对当时的社会背景进行多层次分析,由此可知,李迁哲、贺若敦应当对子午道进行了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