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刘衡
蠹役
门丁
好讼
轻生
摘要:
刘衡(1775-1841),字廉舫,江西南丰人,嘉庆五年(1800),以副榜贡生充任正白旗教习,期满以知县用。道光三年(1823),授四川垫江知县,又署理梁山,寻调巴县;道光八年,擢保宁知府;九年调成都;十年,擢河南开、归、陈、许道;二十一年卒于家。刘衡是有清一代有名的良吏,在他为官的几十年中,时时刻刻为民着想。由于他所属的巴蜀地区蠹役横行乡里,他便想出了一系列方法,来限制蠹役对百姓的盘剥,如对蠹役严惩不贷,减少其组成人员。此外,他还慎用门丁,防止门丁和蠹役勾结,鱼肉百姓;劝民息讼,劝民切勿轻生,以保全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