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弱能儿童
医疗建筑
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摘要:
根据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截至2010年末,我国的残疾人总数量已达到8502万。自1990年起,联合国就将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弱能人士日,而“弱能儿童”由于其生理年龄的限制,成为了“弱势人群”中的“弱势”。发达国家对于“弱能儿童”的关注较早,1968年美国政府就颁布了《残疾儿童早起教育援助法》,随后又在1973年通过了《康复法案》,英国在1978年制定的《诺沃克报告》中提出绝大多数特殊儿童可以且应当在普通学校就行的理论,开启了融合教育的篇章,港澳台地区也以不同的形式拉开了重视“弱能儿童”保护的序幕。相比之下我国大陆地区起步较晚,1988年我国政府才成立残疾人联合会,三年之后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通过前文陈述的庞大数据,可见在当下进行“弱能儿童”医疗建筑设计方法研究,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于“弱能儿童”乃至整体弱能人群的医疗康复工作都是有所裨益的。本论文的研究一方面集中于“弱能儿童”相关理论及其相关医疗建筑案例,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研究和对比,相关医疗建筑的关系分析,以及不同地域条件下相关案例的特点总结,归纳出当前“弱能儿童”医疗建筑从项目性质定义到场地选址、总图布局、功能房间、立面形式及室内装饰等设计方面要求的具体问题。另一方面集中于对作者参与的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分析,通过对该项目设计方法的细致研究,为“弱能儿童”医疗建筑设计提供更为科学、规范、高效的方法。最终提出“弱能儿童”医疗建筑从规划布局到建筑设计的个性与共性设计方法,即“弱能儿童”医疗建筑设计方法,既要遵守医疗建筑设计的共性、结合时代发展,又要针对不同类别的“弱能儿童”的病种类型,使用具有针对性的、符合病情特点设计手法。听力障碍儿童是“弱能儿童”中典型的一类,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建筑设计方法对于研究“弱能儿童”医疗建筑设计方法具有借鉴意义。我国目前对“弱能儿童”的相关研究不足,导致了“弱能儿童”医疗建筑设计方法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本论文在当前的背景下,具有一定的探索精神和现实意义。同时,本论文对“弱能儿童”所包含的各类儿童的相关医疗类建筑设计,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